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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3日 星期一

其實孔子說的是這意思!

今天讀論語,又看到了一個長期以來有問題的解釋。

今天讀到的章句是公冶長篇裡的「季文子三思而後行,子聞之,曰:『再,斯可矣。』」一句。這句話各家的解釋為:

季文子做事,都要考慮再三才行動。孔子聽到後說:「再考慮一次就可以了,思考適可而止。」

這種解釋對嗎?對嗎?!

連國學大家南懷瑾都有類似的解釋:
學過邏輯就知道,學過《易經》 的道理更懂得。世界上任何事情,是非、利害、善惡都是“相對”的,沒有“絕對”的。但是要三思就討厭了,相對總是矛盾的,三思就是矛盾的統一,統一了以后 又是矛盾,如此永遠搞不完了,也下不了結論的。所以一件事情到手的時候,考慮一下,再考慮一下,就可以了。如果第三次再考慮一下,很可能就猶豫不決,再也不會去做了。所以謹慎是要謹慎,過分謹慎就變成了小器。大家都有幾十年的人生經驗,過分小心的朋友,往往都犯了這個小器的毛病,小器的結果,問題就多了。 所以孔子主張,何必三思而后行,再思就可以了。

南懷瑾讀了易經,也知道孔子讀易經非常的深入並且應用在自己的生活、生命裡,南懷瑾怎麼還會這樣解釋,真令人匪夷所思!尤其是易學的思考模式是不講二分法的,沒有「絕對」,也不能算有「相對」,而是一而二、二而一、一與二之中都含有變數,就有無窮的變化,例如講「天地」時,其實是指「天、地、人」,不僅是天、地這種簡單的相對概念而已。

易經六十四卦,每卦有六爻,六爻就是事物的變化過程,包含時間上的變化、地位上的變化,也就是事物的生命週期,孔子深諳這種道理,所以當他聽到了季文子做事情要「三思而後行」時,是覺得這樣考慮事情還不算周全,事物變化大致分成的六個階段只想了三個層次只能算思考了50%而已,因此他講:「再斯,可矣。」,「斯」就是「這樣做」,「再斯」就是「再一次這樣做」、「再三思一次」的意思。

孔子從來不會說人家考慮事情週詳是不好的,他也曾經說「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吾不與也。必也臨事而懼,好謀而成者也。」,能夠謹慎的面對事情、思考周全才去實行的人才是孔子覺得可以把命交付的人,所以他其實說的是:「三思之後再次的三思,這樣就能把事理真正的想透徹了,不然也只是思考了一半而已。」

一般人思考三次就嫌煩了,如果孔子也會嫌煩而講「不要想那麼多次!兩次就夠了!」,那他就不是孔子,他講的也就成了廢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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