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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9日 星期一

教改改死了整個社會

近年來的社區大學路線已經越走越偏差了,嚴格的說起來,也不能算是偏差,而是一開頭就定向錯誤。

社區大學的設立理念之中,很重要的一項目的,是要「建立公民社會」,然而,什麼是「公民社會」卻一直沒有一個定調的論述,也由此可知,這十年的社區大學歷程根本就是白忙一場。

「公民與道德」、「生活與倫理」是自幾十年前就出現,在教改之前反覆的在我們的國民義務教育之中不斷提倡的科目,長期以來,似乎已經成了教條式的口號教育,因此在所謂的教改之中被邊緣化,甚至是刻意的忽略,成了兩個「舊時代」教育體制的代表名詞。

事實上,公民教育為的是要培養出具有「生活」能力的人民,所謂的「生活」,是指「群體的生活」、「追求共善且普遍進步的生活」,而要能夠達到這樣的目的,必須依靠具有道德觀念的國民才有可能實現。

沒有道德觀念的國民就算參與再多的公共事務、學習再多的公民權益,所為的也不過是一己之私、一己之利,為什麼呢?因為道德教育是建立倫理社會的先決要件。

所謂的「倫理」,重視的是「秩序」與「尊重」,不懂得秩序就不可能懂得守法,不知道尊重就不可能接受不同的觀念與想法。楊儒門破壞社會秩序,利用激進手段企圖達到某些目的,不論他的目的多麼冠免堂皇,破壞社會秩序就是不對,而社大界竟有許多人積極而偏頗的聲援、鼓勵這種行為,甚至延請到社大授課,難道社大要給社會、給下一代的教育就是這樣?只要目的〈藉口〉正確,即使違法犯紀都不是問題?也許,他可能有一個很漂亮、很值得讚楊的理由,但他所造成的社會不安、犯法事實難道不需要被譴責?糟糕的是,社大為了「建立公民社會」的表象,放棄了「建立倫理社會」的根本,社大還繼續自稱為教育者,丟不丟臉?

我們的教育改革,改掉了培養倫理觀念的道德教育,卻荒唐的想要透過教育去建立公民社會,這絕對是緣木求魚、捨本逐末。

社區大學應該好好的檢視、反省,一開始在草創初期〈甚至是創立之前〉所「靠腦袋『想』出來」的社大理念至今仍被奉為聖經與神主牌,凌駕於「靠雙手『做』出來」的社大實務之上,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許多已經忘卻了道德教育重要性且根本沒有真正辦理過社區大學的「學者專家」〈正是社大工作者一向批評只關在象牙塔之中擁抱知識權力傲慢者的那群人〉們卻可以尸位素餐,僅用貧瘠的想像力就可以指導站在第一線嘔心瀝血的社大工作人員該怎麼做、做些什麼,甚至掌握著教育補助的資源分配大權,這不是很可笑嗎?更令人難以想像的是這些以為透過統計數據就能瞭解社大的傢伙在面對社大工作者時怎麼會絲毫不覺羞恥的大放厥詞?其實很簡單,就是「道德」而已,沒有道德的人,什麼下流不知恥的行為都可能做的出來,十分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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