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版的老子道德經裡有一個篇章是這麼說的:「絕聖棄智,民利百 倍;絕仁棄義,民復孝慈;絕巧棄利,盜賊無有。」(在郭店楚簡的 版本裡是說:「絕智棄辯,民利百倍;絕巧棄利,盜賊亡有;絕為棄 作,民復孝慈。」)常常被一些人拿來說老子倡導愚民政策,其實大 錯特錯矣!
有一些檯面上所謂的「研究老莊之學的大家」例如傅先生等的解釋也 很奇怪,居然趙字面去逐字解釋,大約是這樣的:「放棄聰明、才智 ,人民可以獲得百倍的好處;放棄仁德和義行,人民自然變得孝慈; 放棄靈巧及利益,盜賊自然消失地無影無蹤。」,他都已經讀了那麼 久的老子、易經,為什麼還會這樣解釋?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其實這幾組話的主詞是不一樣的,每組八字,前面四字的主詞是主政 者,後面四字的主詞是民。
第一組「絕聖棄智,民利百倍」是說:「主政者不把自己的地位看得 很崇高,而是去切身的體會、了解百姓的生活情況,主政者不自認為 自己很有智慧,並且不依靠那些只會出一張嘴的專家學者,而是廣泛 的獲取社會各階層民眾對於社會議題提供的改善建議,那麼人民的生 活自然會好很多很多!」
用同樣的解讀,就能理解「絕仁棄義,民復孝慈」是說「主政者不要 一天到晚覺得自己對人民已經很好了,而是要一直不斷不斷找出怎麼 做才能對人民更好、更有利,好像對人民一直有虧欠一樣,做到甚至 不敢要求人民應該對國家近什麼義務,當人民不管是生活上還是精神 上就會越來越富足,自然會把精神、時間和力氣從花在努力打拼討生 活,轉而注重對尊長的奉養、對家庭教育的用心了。」
再來看,「絕巧棄利,盜賊無有」就是說「主政者如果不去重視一些 重大的法律是否合宜、嚴謹,卻老是立一堆細細碎碎討人厭的法規( 巧),那人民就會習慣去鑽法律漏洞,或是無意間就犯了律法(賊) ;主政者不注重國家整體的財政規模的大方向發展,卻老是在一些和 民生有切身關係的生活費用上跟人民斤斤計較甚至與民爭利,那人民 當然就會想方設法,不惜走偏門的把被國家搶走的錢給討回來(盜) 。」
老子兩千多年前的一席話,放到今日,仍然有道理的很啊!
有一些檯面上所謂的「研究老莊之學的大家」例如傅先生等的解釋也
其實這幾組話的主詞是不一樣的,每組八字,前面四字的主詞是主政
第一組「絕聖棄智,民利百倍」是說:「主政者不把自己的地位看得
用同樣的解讀,就能理解「絕仁棄義,民復孝慈」是說「主政者不要
再來看,「絕巧棄利,盜賊無有」就是說「主政者如果不去重視一些
老子兩千多年前的一席話,放到今日,仍然有道理的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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